执行死刑!看守杂货店时,发生了争执。这个人实际上杀了一个17岁的女孩并抛尸

日期:2022-11-17 21:31:55 / 人气:287


四川广元男子郭延菊在杂货店与一名购买商品的17岁女子发生争执后,将其杀害、肢解并抛尸。2020年8月,潜逃17年的郭延菊被公安机关抓获。2022年1月16日,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日前,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杀人碎尸罪的罪犯郭延举执行死刑。
2005年9月25日凌晨,郭艳菊在看守一家杂货店时,与正在进货的陈某(女,时年17岁)发生争吵。郭延举杀了陈某后,将他的尸体肢解并抛尸。2020年8月24日,郭延菊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郭延菊杀害未成年人的手段特别残忍,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危害后果极其严重。2021年5月27日,郭延菊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。郭燕菊上诉。
2021年12月29日,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最高人民法院认为,一审判决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依法核准郭延菊死刑,并发布执行命令。
执行前,人民法院安排罪犯郭延菊会见其近亲属,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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